规定,因涉外民事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除身份关系以外的诉讼,如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代表机构住所地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可由上述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问题二: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题三:请求和提供司法协助,没有国际条约关系的怎么办?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请求和提供司法协助,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途径进行;没有条约关系的,通过外交途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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